▲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
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必须抓住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成立省纪委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入社会力量强化对队伍的监督;对全省3000多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培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有信必查”,今年1至4月,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2人……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适应“三转”要求在素质能力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破解难题,持续推进“三转”?围绕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
1 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广东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黄先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工作方式和思想作风的一场深刻变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的部署,加快推进“三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找准职能定位,突出主责主业。省纪委机关在2014年6月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4个增至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达到70%。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也由原来的213个减少到12个。各地级以上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2个左右,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超过70%。二是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抓节点、抓重点深入纠“四风”;成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加强对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指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增强纪律惩戒的实际效果;制定实施广东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按照“四个着力”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组在原有10个常规巡视组基础上增加3个专项巡视组,在省国资、教育、卫生和公、检、法、司等系统探索实行巡查制度,形成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系统巡查“三驾马车”齐头并进的巡视监督新格局。三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提升履职的素质能力。制定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六条行为规范,推进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廉政风险、定防控措施的“五位一体”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成立省纪委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引入社会力量强化对队伍的监督;对全省3000多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举办省市县三级纪委书记“三转”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培训;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有信必查”,今年1至4月,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2人。四是探索基层组织体制创新,努力形成监督新优势。按照硬件、软件“双六有”的标准,推进乡镇纪委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大排查,强化县镇两级的工作责任;在各类经济功能区和自贸区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力量,努力实现由“协作反腐”向“一体反腐”的转变。
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今年1至4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36件4356人,同比上升33.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44人;其中立案查处省管干部51人,同比上升131.8%。
2 记者: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黄先耀:我们在“三转”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对工作成效还不能估计过高。从广东来看,当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三转”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紧迫感不足,缺乏自我革命的勇气。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未根本转变;有的坐等上级发文件;有的要机构、要人员,想把纪委养成一个“胖子”;有的担心“三转”后纪委会被边缘化。二是与政府部门的职能划分还不明确。个别县级纪委至今还牵头负责一些政府重大项目的督查,有的之前设立的治理公路“三乱”、政府绩效监督等机构还没有划转出去。三是组织制度滞后。有的市、县派驻纪检组长、镇级的纪委书记分管与监督工作关系不大的业务;有的县级纪委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只有一至两人,履职力量捉襟见肘。四是对“三转”的内涵理解不深,目标不明确,成果不明显。有的把“三转”简单地归结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和调整内设机构,工作方式和思想作风没有跟着转;有的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监督执纪存在凑数现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能力不足的危险”,等等。
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把“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为一条重要的工作经验,强调要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到位的问题,这对我们深化“三转”有着很强的指导性。
3 记者: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如何理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与“三转”的关系?
黄先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委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应有之义,也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其目标与“三转”是高度一致的。
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纪委职能定位的进一步清晰化。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然要求纪委回归党章和“原教旨”,一心一意抓监督、聚精会神管纪律,只有做到“一心一意”和“聚精会神”,才能真正转职能。二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思路理念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高对违纪问题的揭露率和查处率;就是要抓住不良风气背后的共性问题,以严格的执纪防止“四风”反弹;就是要抓根本、抓“总开关”,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从根本上防止党员、干部思想滑坡、道德堕落、权力变质。三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才能真正把“两个责任”立起来、压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不落实,现在已过了谈认识的时候,只有让纪律之弦紧绷、问责之剑高悬,责任落实才有坚实的保障。四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过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然要求纪委把监督责任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绝不是放松要求、降低标准,而是意味着纪委肩上的担子更重。纪律是把“双刃剑”,我们绝不能对人严、对己宽,对人动辄则咎、对己放任自流,必须把自身过硬也挺在前面。
4 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在“三转”中存在哪些方面的认识误区,影响了“三转”的实际成效?
黄先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的把“三转”与全面履行职能对立起来。“三转”首先是回归,其次才是创新。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我们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以及具体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等工作都必须认真抓好。对“三转”后退出的工作,凡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要从牵头变为督促,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二是有的把“三转”与改革当作“两张皮”。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三转”提供体制保障,“三转”为改革提供机制支撑,两者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有的同志以为一“改”就灵、一改革就万事大吉,忽视具体的制度配套、方式转变和作风支撑,结果必然导致改革的目的落空。三有的是把“两个责任”割裂开来。有的同志觉得“三转”后很难处理好“两个责任”的关系,这实质上是人为地把“两个责任”割裂开来。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两个责任”是“浑然一体”的。纪委必须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主动向党委提出工作建议,把纪委的主张上升为党委的决策;认真贯彻党委的部署,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好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打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战役。纪委要转理念、转思路、转习惯,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思维惯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5 记者: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深入推进“三转”工作有什么考虑,将采取哪些措施?
黄先耀:纪检监察机关的“三转”,既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今年5月,广东省委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就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纪律建设、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提出要求。今年3月,省纪委专门举办了省市县三级纪委书记“三转”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深化“三转”加温鼓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各有侧重,着力点也不一样。转职能是显性的,主要靠改革;转方式和转作风是隐性的,主要靠思想和行动自觉。“三转”的涉及面比较广,关系到一些外部协调衔接的问题,但内因是决定因素,归根到底要靠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努力。
下一步,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进取精神深化“三转”。一是锐意改革,为深化“三转”创造有利的体制条件。弘扬改革创新这个广东发展的根和魂,争当“改革促进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今年改革要点,对重点改革抓好试点,对难点改革抓好突破,对基层改革加强指导。
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动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创新。一方面,以加强纪律建设为“纲”,以纲带目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另一方面,强化纪律惩戒,让纪律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以纪律的无处不严实现监督的无处不在,对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肃纪律。
三是用好以案治本这个抓手,走出一条惩防并举的新路子。既要改变过去一些地方纪委在源头治腐上大包大揽的做法,又要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不动摇,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做好以案治本工作。按照以案治本的新思路,把警示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四是具体抓、抓具体,一步一个脚印地把“三转”引向深入。凡事一具体就深入,深入才能见成效。今年,要重点抓好市、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改革,对职能划分不清、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兼职和分管工作不符合要求等“摆在眼前”的问题督办整改,限时解决。
五是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推进转作风。通过专题教育,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形象,努力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