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察局是全国唯一没有与纪委合署的监察部门。2013年以来,深圳市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监察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行政监察中心任务,创新行政监察方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对机构精简调整空余人员,充实为监督办案力量
深圳市监察局明确监察机关要立足“专门监督、纪律保障”的职能定位,回归“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角色本位,执法监察不再冲在一线,而是加强对监察对象执法行为和落实政令决策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效能监察不介入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开展行政审批流程专项检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整改;纠风等工作不参与业务检查,而是加强对相关部门一线检查的再检查和再监督。深圳市监察局共清理出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工作计74项,其中参加议事协调机构58项,拟退出41项,保留17项;参加专项工作16项,拟退出11项,保留5项。按照“切合实际、上下对口、有利履职”的要求,遵行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内设机构及其职责进行了重新优化。对清理“额外”事项、机构精简调整而空余出的人员,充实为监督办案力量。同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行政监察工作规律。围绕新时期如何发挥监察职能作用,对行政监察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总结和探讨,汇编成《履行监察职能的实践与探讨》一书。开展专题调研21项,其中《行政监察应回归监督惩戒本职》一文,被《中国监察内参》采用。
对机关作风进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
深圳市监察局按照“对监管者的监督”的工作定位,全面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务实、有效开展工作。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机关作风和工作效率中的突出问题以及重要政令执行情况等三个重点开展检查,主动查找问题,发现线索,查办案件。组织特邀监察员和媒体,联合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暗访行动,对机关作风进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行政机关执行“六条禁令”情况进行重点暗访,全市行政问责7个单位和24人。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大鹏街道执法队长张耀坤充当违法建筑保护伞、南山区招商街道违规购买和发放购物卡以及福田区机关大院羽毛球馆违规建设等案件。完善办案工作机制,改革以往主要由两个案件调查室办案的做法,调整为政令、效能、电子监察、纠风等部门都要办案,办案人员日常为掌,各履其职;战时为拳,集中优势兵力,快速出击、限期突破。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45件,本局立案调查21件21人,处分28人,其中局级2人,处级11人。同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坚持办案与检查相结合,在专项检查中注意发现线索,增强办案的主动性和准确性;办案与廉政教育相结合,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和专题研讨,实行公开通报和新闻曝光,发挥警示作用;认真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预防关口前移,严把制度廉洁和效率审查关,审查各类制度92件,提出审查意见367条,大都被有关单位采纳,从制度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用好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制定《深圳市监察局建议制度实施办法》,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案件调查中发现而不宜直接作出处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监察工作中发现的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良现象,以及一些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几种情况,书面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近两年,共向交通、公安消防、城管等发案单位发出各类建议文书20多份,效果明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形成纵贯省、市、区、街道,横跨多个重点领域的11个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审批业务180多万笔,监督行政处罚案件8万多宗,人工核查行政处罚案件150多宗,抽查行政审批正常办结业务200多笔,回访当事人300人次。推动建成网上办事大厅,进驻政务服务事项1343项。
以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展多项创建活动
深圳市监察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实践办第五督导组督导的9个单位当中,第一个召开动员大会、民主生活会、总结大会,得到市委实践办和第五督导组的多次表扬。开展“作风提升和创新发展年”活动,以作风建设为主题,制定专门方案,开展多项创建活动,以干部队伍的作风提升推动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规范监察干部言行,制订《深圳市监察局机关干部行为规范》,提出“十必须、十反对”;印发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执行力的通知;出台《深圳市监察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规范监察干部行为。形成公正、阳光、正确的用人导向,在选调和提拔干部上坚持公开、公平、择优,2013年共选拔干部9人,对外交流干部1人,内部轮岗12人,选考招调干部3人,无违反程序选人用人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存在,未出现超职数职级配备干部的现象。严格机关监督管理,出台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先后6次开展机关内部巡查暗访并进行内部通报;试行机关内部全员全程绩效考核。2013年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100%填写零持有报告;会议数量减少45%,文件精简33%,“三公”经费压缩11%,因公出国(境)批示和人数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