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鹤山市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6件,其中鹤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件,镇(街)纪(工)委立案9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8.2%.这是记者从7月28日召开的鹤山市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议上获悉的,会议还传达了全省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推进会精神。鹤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甄荣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鹤山市纪委副书记黄建辉通报了上半年纪律审查工作情况及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情况,各镇(街)纪(工)委对本镇(街)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据悉,今年以来,鹤山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面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主动开拓创新,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查办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甄荣毅要求,下半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突出作风问责,加强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二是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三是保持高压惩治腐败,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尤其是要加大自办案和大要案的查办力度,实现案件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四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选派优秀纪检干部参加高质量的业务培训班,加强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镇(街)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办案水平。
鹤山市纪委常委、各镇(街)纪(工)委书记,及有关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