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纪委积极开展“三转”专题调研,积极推动执纪办案方式转变,实行委局班子全员办案,增强办案力量,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成效。
凸显办案职能,人员配置向案件查办倾斜
惠州市纪委加快内设机构调整和机构改革步伐,将人员配置向案件查办倾斜。合并党廉室和纠风室、撤销监察综合室,新增第三、四纪检监察室,案件检查室从原来的2个增加到4个,增加办案人员9名,办案人员比例达到67%.据统计,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比例平均达到了75%以上。整合派驻机构力量,凸显办案职能,抽调派驻(出)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成立3个直查快办办案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组长和7名副组长组成,分别由市纪委3位副书记分管,专职负责查办案件工作。同时,大力推进市办案指挥协调中心建设,研发信息化案件查办指挥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指挥查处大案要案,全面提升办案指挥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办案安全工作,实行委局领导办案工作点安全工作轮流值班制度,由财政投资3200万元建设市纪委新办案工作点,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保障能力。
清理精简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达89.6%
惠州市纪委出台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的实施意见,明确县(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退出存在利益冲突的兼职业务,不得分管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其他工作,切实减轻纪检干部的事务性负担,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来。同时,惠州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地毯式清理和精简,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部门,将牵头或参与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由原先的125项清理调整至13项,共退出和撤销议事协调机构104项、移交3项,清理精简机构达89.6%.各县(区)清理工作逐步进行,精简率达到了90%以上。如博罗县纪委对近三年以来牵头参与的175个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梳理,拟保留12个,移交3个,退出154个,精简率高达93.1%.
全面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6+3”建设
惠州市纪委建立市县两级作风暗访长效机制,开设“整治‘四风’监督直通车”,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暗访组,以查阅资料、随同办事、电话查询、情景再现等多种形式,常暗访、常曝光、常警示、常问责。今年上半年共纠正作风问题278个,立案23宗,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117人,对违反八项规定的5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进行曝光,从而达到“暗访一例、曝光一单、警示一方”的效果。全面推进镇街纪委规范化“6+3”建设,实现硬件、软件“五个标准化配置”。每个县(区)确定一个示范点,通过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一而十,十而百推广,发挥试点乘法效应,镇街纪委规范化“6+3”模式逐渐在全市76个乡镇开花结果,全面提升乡镇纪委监督执纪能力。积极推进镇(街)纪委、监察和审计合署办公改革,激活体制机制活力,发挥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
率先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
惠州市纪委以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刹纪检干部慵懒散奢作风。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等多种方式,共形成问题意见建议286条,做到立行立改。惠州市纪委监察局去年成立干部监督科,重点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依纪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对龙门县1名镇纪委书记予以立案调查。并率先在全省成立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督。内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与近80名代表开展6场交流座谈会,初步摸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收集加强和改进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