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行地,廉政监督领域改革创新也是题中之义。去年,广东省提出探索建立自贸区“廉洁建设示范区”,至今已半年。广东自贸区横琴、前海蛇口、南沙三大片区也已出台或正酝酿“廉洁建设示范区”相关制度规定。其中,横琴、前海已设立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大监督”机构,并提出探索廉政年金制度,扩大公务人员有关重大事项申报、核查的范围等。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廉洁示范区
2015年9月,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八次会议明确提出,逐步推进功能区纪检组织建设,探索建立自贸区廉洁建设示范区。
怎样建设廉洁示范区?去年12月召开的广东自贸区创建廉洁示范区推进会上,黄先耀提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廉洁示范区,围绕打造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平台,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着眼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法制、体制、机制和制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突出抓好“两个责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回避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构建多渠道全方位的群众监督平台、实行综合监督体制、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三个区分”、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科技防腐、建立廉洁成效评价体系等措施的落实。
横琴力争到2017年建成“廉洁岛”
目前,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的廉政建设均已迈出实质性步伐。
去年,珠海市已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横琴“廉洁岛”的工作意见》,提出横琴新区力争到2017年,“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基本形成,与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地位和作用相适应的廉洁岛基本建成。目前,已聘请11位来自内地及港澳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廉政建设领域专家,担任横琴“廉洁岛”专家顾问团。
而在去年12月,《关于推进前海建设“廉洁示范区”的工作意见》已出台,就“廉洁示范区”建设提出了10个方面68项具体措施。
目前,南沙片区已成立建设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筹备工作小组,启动建设工作。同时,广州市纪检部门已前往上海、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佛山等地专题调研学习,起草制定《关于建设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的意见(稿)》。
广东自贸区廉洁建设措施
设“大监督”部门
早在2012年9月,全国首个整合惩防腐败相关职能的机构———珠海市横琴新区廉政办公室揭牌成立。该办公室统筹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职能联合防治腐败,内设综合部、纪检监察部、审计监督部、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部4个部门。组织架构上,廉政办的业务工作分别由珠海市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部门对口指导,对外接受上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同时也是上级对口部门的派出机构。
一年后,前海廉政监督局挂牌成立。与横琴廉政办的做法类似,该机构借鉴学习香港廉政公署,改变了廉政监督职能分散在多部门的格局,由深圳市纪委直辖,合并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多部门的监督职能,建立了统一的廉政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大监督格局。
据悉,前海廉政监督局归口深圳市纪委管理,按副局级建制。前海廉政监督局对编制人员和派驻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其编制内人员和各单位派驻人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时,以市前海廉政监督局工作人员身份统一对外开展廉政监督工作;在履行职务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审计调查等职能时,由符合执法主体资格的派驻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前海廉政监督局实施“嵌入式”监督,成立审计监督等12个专责小组,对接前海管理局10处和3家局属公司,梳理出事务、权力、制度“三项清单”254项,及廉政风险点87个,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刚成立不久,即办成“1010系列案”,查处13人涉案金额2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