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纪律建设,核心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着力点,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实践中应注意防止步入几个误区。
在思想认识上坚决防止步入“力度减弱”的误区。中央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少数人会认为惩治腐败的力度有所减弱,这种错误认识必须纠正。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只要有腐败现象存在,反腐败就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不仅说明反腐败斗争力度不会减弱,更表明了我们党对一切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是我们党监督的标准更高了、要求更严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与反腐败对垒呈胶着状态,在消极腐败现象随时可能死灰复燃,不正之风随时可能反弹回潮的紧要关头,我们必须态度坚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定力、有静气,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在纪律审查上坚决防止步入“守株待兔”的误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注重向纪律审查的本源回归,更要自觉革除一些落后理念。比如,过去存在的“守株待兔”思想,被动地等待问题线索上门的现象;存在的“按兵不动”,等“小苍蝇”养成“大老虎”等问题,这些都与全面从严、“挺纪在前”的要求相背离,必须坚决革除。我们党管党治党是有严明的纪律要求的,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律规矩必须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做到“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绝不能坐视小问题养大,坐待小“苍蝇”养肥,不能让党员干部在法律和纪律之间做“自由落体”。必须以“扯袖子”来防止“戴铐子”,牢牢掌握监督执纪的主动权。
在监督执纪上坚决防止步入“舍本逐末”的误区。当前,少数地方抓纪律建设仍然存在外围“打转转”、做虚功的现象,将过多精力放在宣传造势上,放在预防腐败外在形式的求新求异上,甚至喜欢搞“花架子”、搞娱乐化,而忽视了对党的纪律、规矩、制度的常态化落实和长效化推进,忽视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权力的监督制约。我们开展监督执纪,核心是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目标是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的各项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因此,既要胸怀全局,更要立足本位,切实通过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而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搞花拳绣腿,搞有名无实、名不副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花架子,陷入“重创新轻落实”、“只创新不落实”、“只好看不好吃”的泥潭。这样本末倒置、舍本逐末,其实质是新的“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监督执纪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在教育预防上坚决防止步入“亡羊补牢”的误区。过去,纪委监督执纪的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上,认为查办大案要案影响大、震慑力强、警示效果好。这是错误政绩观的表现。如果只注重查办大案要案,抓显性政绩,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就会防不胜防、查不胜查、纠而复生,容易形成“按下葫芦起来瓢”的局面。惩是为了治。当前,“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为解决“不能腐、不想腐”赢得了时间、创造了条件。面对来之不易的局面,我们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功能,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有序推进治本工作,抓紧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作者邬泽华系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