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对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宣示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意志。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新实践,深入推进实施市纪委部署的“七大工程”任务,努力实现“五个新作为”。
一、正风反腐有新作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委、区纪委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深入推进正风反腐,共立案审查5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3人,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四风”问题投诉和信访举报量均大幅下降,全区政治生态持续改善。但从具体实践看,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知敬畏,顶风违纪现象依然时有发生。我们在成绩面前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三个不能有”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发展压倒性态势,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纪律建设有新作为,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强化纪律执行,重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扎实推进谭平山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廉洁高明网和微信公众号建设,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和内容,增强党纪党规宣传学习教育的实效性。要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及时研判领导干部廉洁情况,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状况。突出抓早抓小,着重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又不放松第三、第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效果。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扎实推进十二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使全区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三、基层治腐有新作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执纪工作导向,深化推进市委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十二条”意见和区委“三十三条”具体措施落实。继续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线索排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督办直查,“书记”包案为抓手,坚决查处扶贫、惠农资金、“三资”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创建阳光村务网络、手机、电视“三联”监督平台,全方位向群众公开村级事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村级权力内部监督制衡机制。
四、服务大局有新作为,全力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当前高明正面临一系列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要把发展机遇变成发展成果,良好的干部作风至关重要。去年区委换届以来,我们把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服务全区发展大局重要着力点来抓,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制定重大事项“风险容误”、重点岗位“尽职容误”及政企服务“交往容误”三类清单,明确了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可以容错纠错的具体情形,让党员干部可以放心放手干事。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和惩戒力度,对14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让党员干部不敢不干。总的来看,通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全区干部队伍整体精神面貌得到了有效提升,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下一步,要继续立足走好高明之路这一发展大局,强化职责担当,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双管齐下,以更大的勇气和担当旗帜鲜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一方面,要在充分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激励、函询采信结果告知和信访举报澄清保护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保护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不作为、慢作为、伪作为等“为官不为”行为坚决予以问责,形成震慑。
五、队伍建设有新作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执纪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要迅速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准备,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要深入推进“五个一”创建活动,把牢“一室一组一镇街一亮点”这个抓手,以点带面,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坚持在基层锻炼检验干部,提升镇街纪委和派驻机构的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持续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防“灯下黑”。(高明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 蔡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