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总目标,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新部署,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如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四种形态”、“夺取压倒性胜利”、“监察体制改革”等新部署和新要求。
一、正确理解“四种形态”,把握治病救人的工作导向。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种形态”写进报告,要求我们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今后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方面,彻底改变了原来重在查办大案要案,对小问题视而不见,等“养大了”再办的观念。我们在执纪理念要做到三个转变:即从注重办案向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转变,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另一方面,党员干部也要改变“一被纪委谈话就认为有问题”的固有想法,真正理解红脸出汗是最大的爱护,习惯在监督中工作和生活。纪律检查机关也要学会运用“四种形态”,把谈话提醒作为经常性工作,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现问题就及时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二、正确理解“夺取压倒性胜利”,聚焦正风肃纪的重点。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提出“夺取压倒性胜利”这个明确目标,充分说明我们党对反腐败的决心,绝没有松口气的想法。特别是对于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我们都不放过。另外,作风建设是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我们要重点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充分运用“四风”监督平台、“一门式”在线监督系统等监督手段,重点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加大问责力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正确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扛起应有的责任与担当。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组建监察委员会,是一项重要的监督体制改革,一方面突显了党的领导,另一方面也整合了各方面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力反腐,并取得了巨大成效。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实现不敢腐只是第一步,要实现不能腐、不想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集中全党的力量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惩治腐败,才能形成强大震慑。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对反腐败统一领导,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改革后,监督将实现全覆盖,反腐的力量会更集中,责任和压力也会更大。接下来,我们要吃透中央精神、领会改革意图,提前谋划,把准备工作和基础工作做在前头,不折不扣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禅城区委常委 区纪委书记 植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