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是一次肩负重大使命的历史性盛会,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高举旗帜、总揽全局、深谋远虑,呈现出“变与不变”的特点,变的是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不变的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初心和使命,反映了历史规律,顺应了时代潮流,体现了人民意愿。十九大报告客观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为党的忠诚卫士,我们纪检人肩负着党的信任、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将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一、统筹思想维度,提升思想认识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等系列专题教育,做到学思践悟,立根固本。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全面履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找准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反腐败斗争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从而发现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切实扛起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当。三是督促真学真做,履行监督职责。树立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思想,采取会议部署、谈心谈话、作风巡查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和工会会员真学真做,做到严守底线、严控黄线、严防红线,学践思悟,外化于行。
二、持之以恒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改革、新变化,监督的范围更广,监督的方式更新,监督的要求更高,这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标准。要持之以恒抓学习,着力增强四种能力:增强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能力,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做好纪法衔接,成为执法执纪的高手和专家;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指导、把关能力,科学分析形势,学好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善于组织、指导办理大要案和复杂案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增强组织协调反腐败能力,敢于、善于、依纪依法组织协调,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围绕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巩固纪检体制改革成果,深入改革创新。
三、持续改善作风,强化担当意识
加强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作风体现党风,关乎党的形象,关乎民心向背。作为党员干部要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要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要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从政,要率先垂范,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处处体现守规矩、讲原则的形象。作为纪检干部还要强化担当意识,必须挺直腰杆,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廉情问题要勇于发现、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违纪行为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党员同志负责,不辜负纪检监察干部的称谓,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
四、坚持严管厚爱,践行理想誓词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章赋予纪律检查委员会权威地位和重要职责,这既是信任、也是考验,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自觉接受党和人民考验。正人者必先正己,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我们都要带头遵守,因为我们每一名纪检人都是一面标杆,我们的一言一行都让人关注着,也必将对身边的人起着影响,我们所作所为不仅仅是代表个人,更是代表着一个庞大执法主体。“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应该成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圆满完成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三水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 吕世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