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佛山市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dayinvoice.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岭南大道北12号12号楼404室,邮编:528000,电话:83807443,传真:83807443)。
一、概述
2012年,市监察局通过加强组织保证、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监察局政府信息,提高市监察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12年,市监察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年初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工作会议,部署下达了各区、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信息报送工作任务,重申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佛山廉政网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各区纪委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各派驻纪检组、各室指定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通过统计、通报信息上报情况激励信息报送的积极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政策类信息,实行信息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一般动态信息,按照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室负责同志审阅后及时公开;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二是全面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结合市监察局工作实际,今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继续强化保密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的保密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泄密事件发生,对于需提交或者传阅的保密信息,确保脱密处理后再进行。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办公室定期对佛山廉政网各栏目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集各室负责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人员定期召开碰头会,对佛山廉政网站内容的维护、管理提出要求,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室、各派驻纪检组、各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定期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结合市监察局已经建成的政务网站平台,一是创新方法,依法及时公开。充分发挥佛山廉政网(http://www.dayinvoice.com/)的主渠道作用,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把原来各自分散设立的行政投诉、信访举报和商业贿赂投诉信箱统一整合到廉政网上,对行政投诉办理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提高公开效能;同时,组织各业务室进行了网站建设后台管理培训,2012年佛山廉政网发布信息共计1021条,其中政务信息436条。二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设立并公开行政投诉信箱和廉情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开通“廉洁佛山”官方政务微博,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探索利用微博这一新媒介,使之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打造群众参与的新平台。三是积极主动向市档案局移交开放电子文件,2012年度被评为年检合格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市监察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2年度,市纪委监察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为零。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等方面还有需进一步加强。今后,市监察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开展信息公开的敏感度,规范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佛山廉政网建设,对网站进行改版,充实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