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佛府〔2008〕7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佛山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dayinvoice.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纪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岭南大道北12号12号楼404室,邮编:528000,电话:83807443,传真:83807443)。
一、概述
2010年,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加强组织保证、建章立制、完善载体等方式,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提高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委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局办公室,形成由办公室牵头,各室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今年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由各室指定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通过统计、通报信息上报情况激励信息报送的积极性,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根据市统一要求,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工作实际,今年对公开指南及网上公开事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系统地清理、逐条逐项地梳理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建任务。继续强化保密工作,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保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的保密信息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泄密事件发生,对于需提交或者传阅的保密信息,确保脱密处理后再进行。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加强《佛山市纪检监察信息》简报的编辑、发布工作以及佛山廉政网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这两大重要载体的作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查询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完成的政务网站平台,一是充分发挥佛山廉政网(http://www.dayinvoice.com/)作为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各室进行了网站建设后台管理培训,2010年佛山廉政网发布信息共计532条,其中政务信息426条;二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设立廉情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主动向市档案局移交开放电子文件,2010年度被评为年检合格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市纪委监察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0年度,市纪委监察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为零。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行为向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市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市纪委监察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培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加强佛山廉政网建设,尽快设立信息公开专栏,编制公开目录。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市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