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纪委率先在佛山五区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制度,列出“禁止拉票贿选”等24个“不准”,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做好“廉情预警”,对基层干部实行全方位、全时段监管。
最近,全民追剧《人民的名义》,反腐倡廉成为民众最大的共识。然而,此剧也造成一些人理解上的误区,那就是以为反腐倡廉是高级领导干部间的事,因为他们拥有权力。然而,正如此剧开篇一样,如果不以制度约束小官,同样会诞生巨贪,破坏党风国纪。
翻阅新闻报道可知,广泛见之于各地农村的腐败现象,莫过于“两委”换届选举时的公开贿选。以人情拉选票的,以宗族亲情攀关系的,有送实物暗通款曲的,有些索性以微信红包定制选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显然,高明推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制度,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做好“廉情预警”,是及时而必要的。
纠风从农村开始,正风从基层着力。农村是个熟人社会,正因熟人多,抹不下面子,放不下情面,容易突破底线。数据显示,从十八大以来高明查处的违纪案件共有434件,其中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就占242件,相当于每查办2个人就有1个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因此,纠风当从农村开始,监督要从身边开始。
高明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承诺制度,清楚罗列了24个“不准”,涵盖五个领域内容,包括禁止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禁止在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禁止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禁止弄虚作假、逃避监督;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如此清晰的指引、明确的要求,想来能好好治疗一下那些想腐或者被动腐的农村干部了。
不得不承认,高明此项制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全面从严治党,注定是要向基层延伸的。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同样,贪腐往往是从基层开始的。从农村、基层开始反腐,有助于呵护廉洁土壤。还民间清朗的政治空气,将会筑牢全面从严治党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