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副书记陈波到佛山调研,对禅城南庄紫南村党风廉政建设大加赞赏。该村利用村规民约规范“微权力”、弘扬廉洁文化,村支书潘柱升兑现“四不”承诺、带头正风肃纪,使得该村党风廉政建设呈现一派清新气象。
紫南村曾是“问题村”,2008年潘柱升担任村支书后,大刀阔斧进行全方位革新,几年下来,集体经济、干部作风、村容村貌、村民生活水平等均实现巨大提升,从“上访村”一跃而为“全国十佳小康村”。华丽转身的背后,是强大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精神支撑。近年来,紫南村以村规、民约、家风等“软制度”规范“微权力”、治理微腐败,成为全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微制度创新的范例。
村干部作为基层干部,位置看似很低,权力附加值却不容小觑。尤其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一个村官动辄贪污公款上千万的新闻并不鲜见。不少村官法律意识淡薄,加上天高皇帝远,其权力约束往往陷入被动局面,导致“微腐败”层出不穷。
如何加强对村干部的权力约束?除了来自上层及外部的法纪监管,通过村规民约实施村民自治,也是一条可行的路子。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在村居这样一个熟人社会,却有着其特殊的作用。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村规民约更是大有用武之地,村规民约执行得好,不但涵养村风民俗,还能严正党风党纪,既监督干部用权,也约束村民行事,对于村里发展以及村民利益,有百利而无一害。
就紫南村而言,村规民约效用的发挥又具备了一个强大的“药引子”,这就是当家人的率先垂范。潘柱升临危上任之初,便掷地有声地许下“四不”承诺:不在村里租一寸土地、不在村里办一个企业、不拿一分钱工资、不在村委会安排一个亲戚。执掌紫南村八年来,他严格践行承诺,在村里起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只要领导干部做好自己,上行下效往往就是水到渠成。紫南村几年间的精彩演化,不能不承认,村干部的廉洁自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规民约+干部带头,或许就是一个“明星村”的成功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