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对基层财权、物权、事权等的监管提出一系列举措,扎牢扎细制度的“笼子”,打通了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佛山发展的主战场在基层,深化改革的难点在基层,维护稳定的重点在基层。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抓好其他工作的重要前提。
镇街对佛山经济的贡献率保持在80%以上。广大基层领导干部在一门心思谋发展,为佛山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献智献力的同时,也偶尔出现一些不协调的杂音。
个别镇街,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财权越出正轨;有的领导,沾亲带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国家财产受损; 有的干部,作风专断,刚愎自用,事权上罔顾民主决策。这些不正之风、违法之举,成为佛山发展新征程上的绊脚石。
基层位于权力系统的神经末梢,领导干部权力相对集中;镇街为佛山发展主战场,资金资源相对密集,正是腐败的多发高发地带。自视“天高皇帝远”,“苍蝇”的腐败行径分散隐秘,监督网难以一网打尽。不时曝光的“小官巨腐”、“苍蝇横飞”的腐败案例,一次次警醒,绝不可忽视基层反腐工作。
打虎大快人心。然而,形形色色的基层“苍蝇”,身处与群众打交道的最后一公里,无论是堂而皇之地“吃拿卡要”,还是我行我素地“一言堂决策”,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也最让群众所诟病、所厌弃。损害的,是干部自身的声誉,更是基层组织的形象。
《意见》的出台,焦点对准基层,显示出在反腐倡廉上的精准发力。让党风廉政建设下沉基层,深入到镇街村居的资金资产管理、财权事权决策、岗位流动规范等方方面面,以刚性微观制度为基层干部戴上“紧箍咒”,防微杜渐、提前预警,是佛山从严治党走向深入的又一力作。
正值镇街换届年,村居党组织换届也将展开,《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约束和剔除不作为、乱作为、踩红线的干部,鼓励和褒扬守清廉、敢作为、有作为的干部,将有利于塑造一支作风过硬、善谋发展的基层领导干部队伍,为实现佛山的“十三五”蓝图汇聚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