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通报4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高明区政协原专职常委李卫文一案。纪检部门查明,2008年至2014年,李卫文在担任不同部门领导岗位期间,先后13次在节假日期间违规收取他人礼金共计3.6万元,被高明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省纪委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上述典型案例,释放出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收礼行为的强烈信号,以活生生的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拒收红包礼品,防止“节日病”发生。
身处礼仪之邦,逢年过节,亲友、同事之间的人情往来往往被看作人之常情。但是,这个人情往来放在党员干部身上,一不小心就会碰触红线,成为“定时炸弹”,将自己炸得体无完肤。
几乎每年、每一个节日,全国各地总会冒出党员干部违规收礼的典型案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纪检部门几乎逢节必喊“禁止收礼”,可悲的是,总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以为然、顶风作案,认为节日收点“人情礼”没什么大不了。殊不知,“人情礼”就似毒品,一旦沾上就会上瘾,而且愈演愈烈,直到东窗事发、阴沟翻船,到时捶胸顿足、悔恨垂泪,为时晚矣。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正风肃纪、从严治党,对于领导干部违规收礼更是三令五申。今年以来颁发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均对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查处和问责作出具体规定,并表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态度。
面对这种高压态势,一些满不在乎、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有必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意识到到违规收礼的危险性、严重性,主动拒绝不合规定的人情邀约、“礼尚往来”。任何一个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须要清醒认识到,一些人给你送礼,绝非美好纯洁的情谊,而是想借此换得你的“关照”,盯的是你手中的权力附加值。
中秋佳节就要到来,希望每一个党员干部不被“人情往来”的幌子所麻痹,你若来者不拒、轻松“笑纳”,很可能就此踏入一场深陷贪腐的不归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