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江门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邓伟根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伟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长期无偿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邓伟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伟根开除党籍处分;经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门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