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紧盯关键节点,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也是取得成效的重要法宝。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本报记者对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梳理,发现“‘四风’节日病”老问题依然突出,但也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表现,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
——巧立名目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食材采购费、误餐费、下乡补贴、出书补助……一大波令人眼花缭乱的名义背后,是少数单位巧立名目,移花接木套取资金行吃喝送礼之实。如2017年年初,为接待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管理处调研员郑壮群一行,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陈锦辉安排购买洋酒两瓶2350元。当晚,郑壮群、陈锦辉等10人用餐,人均消费289元,超出当地公务接待标准。餐费在该所财务报销,购酒款从干警食堂食材采购周转金中支出。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从公开通报的案例显示,明目张胆公款旅游的少了,却出现了“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等变种,违规接受甚至主动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旅游。如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华,2015年和2017年两次携家人到湛江过春节,违规接受湛江海事局下属公司公款宴请,共花费6861元,并公款报销春节期间在湛江的住宿费用5018元。
——违规吃喝转入“一桌餐”场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得到有力遏制,但在查处的问题中也发现违规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等隐蔽场所,或者接受私营企业在高档小区内安排的“一桌餐”。如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邱剑明,接受涉及该院多起诉讼案件的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邀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该会所与其他经营办公场所隔开独立,入口设有门禁系统,有专门的餐饮包房、客房、书画收藏鉴赏室并长期备有高档酒水,不对外营业。
——变“公车私用”为“私车公养”。节日期间,不少单位封存了公车,有些人便把歪主意从“车”转移到了“卡”上,通过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或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保险费、保养费等。如2017年清明节期间,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办公室主任龙元平,多次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
——违规收送礼戴上“面纱”。节日是人们走亲访友的重要时间节点,一些党员干部打起了“人情”招牌,出现以赞助费、慰问费等名义违规收送高档礼品酒水的新变种。如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在2013年至2016年间,购买价值120万元的高档酒水2007瓶,并按历任常务副区长戴道、祁新桐要求,连续3年春节给区人大、区政协赠送高档白酒作为“慰问品”。
——收礼搭上“高科技”。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新型支付方式,动动手指就能完成,隐蔽性强,成为不少违纪人员的“收礼神器”。
如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明先在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后以及本人住院期间,收受下属红十字会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人员送的现金、微信红包、礼品等合计3.54万元。
——化整为零操办婚庆喜宴。节日期间是举办婚庆喜宴的高峰期,为躲避检查,少数党员干部想出了化整为零、分批办酒、异地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的“妙招”。如2017年10月,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公安分局民警阮燕向单位报备婚宴酒席15桌。10月4日,阮燕本人宴请同事4桌,但调查发现夫妻双方分开办宴席,实际办理26桌。
除了以上奢靡享乐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外,节日期间部分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也值得警惕。
——检查工作走过场。节日前后往往是检查考察的高峰期,但一些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却流于形式,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如2016年“五一”期间,北京市房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组织对北京飘亮石化有限公司进行随机检查。检查人员司维只调取了相关的书面材料,在对厂区进行现场检查时走过场,未能及时发现该公司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分内之事“推绕拖”。节日期间,一些单位由于工作性质需要坚守岗位,但少数党员干部“身虽在心却不在”,分内之事“推绕拖”,导致群众利益受损。如2017年清明节前后,时任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符光强和东河镇原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李泽锋,在该镇金炳村发生的火灾中失职失责。符光强作为值班领导,以回家扫墓为由擅自离岗。李泽锋获知火情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现场救火人员3次向其致电求援,仍继续观看他人打牌娱乐。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从各地通报的问题看,“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顶风违纪行为还有增量。面对花样翻新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不断升级“打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