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从今天起,市纪委和佛山日报联合推出“廉洁佛山”专栏,深入报道近年来佛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做法新成效,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事迹,深刻剖析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经验教训,敬请关注。
他最早是一名小学教师,进入公务员队伍之后一路攀升,被视为“仕途明星”。他曾被寄予厚望,直到接受组织审查前,其职务已经是顺德区委副书记,兼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他却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300多万元。2015年11月,市纪委对杜镜初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17年3月14日,杜镜初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和所得赃款。
杜镜初由“仕途明星”沦为“阶下囚”的经历,令人唏嘘,发人警醒。
监督缺失,从“一把手”蜕变为“一霸手”
杜镜初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他担任不同单位“一把手”期间。他在忏悔录中这样写道:“担任镇委书记后,权力就可以自由支配,镇里任何事项的决策、资源的分配、资金的使用、人事的调整等都由自己最后决定,慢慢地将自己摆在最高的位置上,将党性原则、纪律制度、监管制度束之高阁。”
作为单位“一把手”,杜镜初本该谨慎用权,而他却大事小事“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俨然成了“一霸手”。
杜镜初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差,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喜欢集权、揽权、任性用权,如果有人对杜镜初的意见稍有怠慢没有执行好,就会招来批评甚至谩骂。
以前,有的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导致“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法律监督太晚”的尴尬局面。比如,在被组织审查前,关于杜镜初生活作风问题其实已经在一定范围反映强烈,但他多次使用因公出入境证件前往港澳地区办理私事,却没有被发现,更没有及时得到提醒。
以权谋私,妄想“当官发财两不误”
“一把手”一旦变为“一霸手”,就很容易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为官商勾结提供空间和条件。杜镜初与一些老板的交往就逾越纪律、法律的界限,他私下里与这些老板称兄道弟,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广东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负责人黄某。
杜镜初与黄某认识多年,他们之间的交往也颇具戏剧性。他们认识后不久,黄某在社会上听到一些关于杜镜初的不良传言,就把这些情况告诉了杜镜初。杜镜初听后非常感谢,还交代黄某以后听到类似反映后要及时告知。通过这次“交心”,两人慢慢发展成了“铁杆兄弟”,逐步变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
黄某把杜镜初作为自己经商的一张“活招牌”,经常打着杜镜初的旗号在社会上拉拢业务、承揽工程,气焰嚣张。据顺德区某房地产公司老板称,黄某到他的楼盘拉业务时,直言他背后有“杜老板”撑腰,让他要“识做”。黄某的搭档许某更是直言,黄某经常打着杜镜初的旗号,帮房地产商办理报建、规划、立项、验收等手续,收取报酬。
杜镜初明知黄某上述不当行为,不但没有阻止,反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乐观其成”为其站台。甚至,黄某为了承接业务而请一些领导干部和老板吃饭的时候,杜镜初不但亲自出席“撑场面”,还在关键时刻为黄某“顶酒”助兴。2011年,黄某挂靠的某人防设备厂申请进入顺德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异地销售安装登记名录,被顺德区有关部门否决。杜镜初竟然找有关政府工作人员通过行政复议改变原决定,帮助黄某成功进入顺德区人防工程领域。黄某子女的考试分数未达到顺德区某学校的录取线,杜镜初也找学校领导拿到两个“照顾名额”。
黄某除了多次直接给杜镜初贿送钱款以外,还以杜镜初妻子的名义出资入股他的公司,多次给予“分红”。杜镜初也过上了亦官亦商的“别样”生活,想着“当官发财两不误”。
风俗异化,“利是”成贪官敛财手段
在广东一些地方,逢年过节有派发“利是”的习俗,这样的“风土人情”也很容易异化为借机敛财的一种手段。
前些年,区以及镇街每年在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举办“春茗”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一些老板为了和领导干部拉关系、套近乎,会向部分领导干部派发利是,数额大的有几万元。杜镜初多次参加此类活动,收受的钱财也是积少成多。
在组织审查时,他分析了自己的心路历程:初时收红包数目不大,认为是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后来逐步收受老板3万元、5万元的时候,也认为是够兄弟、朋友关照,值得交往。渐渐地随着收受利益次数的增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时自己已经习以为常,甚至认为是理所当然。
其实,这种变味的风俗习惯令很多党员干部和私人老板很反感。一名商人反映,在春茗活动现场看到大家公然派红包,本来没有这个打算的自己也只好随大流。因为反感这种做法,此后就回避参加春茗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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