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查处了市公安系统少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及禅城区机动车检测站违法经营案。该案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车管部门部分干警收受巨额贿赂充当“保护伞”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也是检测站经营者依仗公职人员谋取非法暴利的违法经营案。
一、基本案情
2006年以来,佛山市禅城区七家机动车检测站老板勾结公安交警等监管部门公职人员,实施行业垄断和价格同盟,采取强迫车主购买高价年审检测表、造假检测数据等形式,恃无忌惮地收取高额车辆检测中介费(物价部门核准车辆检测费为188元,而中介代办费最高涨到800元),获取非法收益数千万元。
2013年,市公安车管系统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地震”: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利用职务便利,以少量投资入股检测站,收取明显高于正常利润的巨额红利,为他人汽车上牌、免除违章处罚提供帮助等形式收取好处费,失职渎职、贪赃枉法,收受贿赂人民币575.43万元、港币4万元、美金5000元、欧元5000元;车管所原受理中队中队长林玉宇、原一环大队大队长陈特旭、原检审中队中队长罗广贤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修改机动车检测数量数据、直接在年审手续盖章等方式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其中,林玉宇收受人民币78万元,罗广贤收受人民币18万元,陈特旭收受人民币50万元;南海区公安分局原治安大队大队长原国文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少量投资入股辖区内检测站收取明显高于正常利润的巨额红利,为别人斡旋工程承包事项、违法人员减刑事项、免除违章处罚事项,收取贿赂人民币56.2万元、港币20万元。目前,涉嫌犯罪的5名干警和检测站4名老板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缴其违法所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50万元。
二、案件特点
(一)“投资入股”,充当“保护伞”。以李劲为首的各检测站老板,基于与王宏强的多年交往,以入股并分取明显高于正常利润的红利为诱饵拉拢王宏强,促使王宏强成为禅城区各检测站的最大“保护伞”。李劲代表各检测站老板以“黑金”买通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检审中队部分干警及其它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以方便操纵机动车检测业务。
(二)沆瀣一气,建立攻守同盟。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王宏强先后借助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收取向其靠拢的干警的贿赂,在安排车管所检审中队领导岗位任职时,排除异己,安插“自己人”,以保障利益团体的“安全与稳定”。在发现自己被市纪委调查后,王宏强与各检测站老板多次会面,商量对策,统一口供,建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
(三)垄断市场,形成利益圈子。李劲召集禅城区各机动车检测站老板商定,各检测站以操控检测设备为手段,逼迫车主选择“黑中介”代办年审,统一哄抬中介费的收费标准。机动车检测站老板与王宏强等之间,按确定比例瓜分非法获利,俨然使机动车检测站成了王宏强等公职人员的“印钞机”。为平衡内部利益,各检测站实行利益均分制度,以每月例会的形式平分获利,最终禅城区机动车检测业务被李劲等检测站老板牢牢霸占,形成了区域性市场垄断的局面。
(四)违规过检,作弊手段五花八门。各检测站为操控检测数据,在检测设备作弊方面可谓挖空心思,如在尾气检测方面,使用AB管(实际插入的是未连接检测设备的假管);在灯光检测方面,在测试仪器前装遥控灯泡;在外观上,被检车辆直接与相同款式的合格车辆调换车牌;在电脑上加装作弊软件,自动更改检测数据等等。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通过检测的车辆,直接拿去检审中队盖章通过年审。
(五)民怨载道,道路安全隐患重重。机动车定期年审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监管部门以权谋私的行为不仅损害民众个人利益,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2006年以来,市民多次投诉反映车辆年审难、费用高的问题,相关监管部门也进行了多次整治,却出现“越整治检测费越高”的怪象,群众深受其害。车辆管理部门肩负着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责任,一旦把关不严,后果极其严重。市公安系统原少数干警的腐败行为直接导致大量“病车”上路,其中有不少是本该作报废处理、不得上路行驶的大货车。据统计,仅李劲经营的泓信机动车检测站,两年时间放出的不合格车辆达15000辆,给道路公共安全留下巨大隐患。
三、以案治本
案件的背后反映出少数民警自律不够外,更多地折射出监管体制机制漏洞问题。案件查办后,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贯彻“刚性纠风”精神,认真查找案件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以案治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案件查办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由公安、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和投诉处理组,集中办公,定期检查,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突击检查、暗访,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与此同时,制定了《佛山市整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的问题。
(二)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中介代办行为。市物价局出台《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定期检验服务收费管理的意见》,制定中介代办服务参考价:轻型汽车180元/辆,中型、重型汽车在轻型汽车参考价基础上可分别上浮10%、20%,并向社会公布,引导群众委托合法中介代办年审。各中介机构统一按要求在醒目位置悬挂了“佛山市机动车年审检验代办服务收费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市交通运输协会牵头制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中介代办机构行业自律管理规定》,对中介机构及其代办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和备案制度。目前,共有164家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和648名中介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协会签订了自律管理协议书,接受监督管理,一旦违规将承担违约责任。
(三)建立系统监管机制,运用科技加强监管。2013年11月,市公安交警部门先后在禅城、三水、高明区推出具备中介备案、违规中介锁定等功能的“佛山市机动车安检监管服务系统”,并通过市交通运输协会网站实时公布各机动车检测站待检车辆数,供市民查看,引导市民选择排队较短的检测站办理业务,避免盲目扎堆排队。目前已将164家代办机构、648名代办人员录入该系统,实行备案管理。
(四)建立违规处罚机制,严肃惩处违规行为。针对各类车检违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各职能部门坚持零容忍态度惩处违规行为。2013年10月,公安交警部门经过严密侦查布控,一举抓获了17名“黑中介”,刑事拘留8人;质监部门对佛山市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和张槎路摩托车检测站存在检验报告填写不规范且拒不改正的问题,给予行政警告、罚款5000元的处罚;2013年11月,工商部门对存在限制竞争且提供检测“直通服务”的佛山市瑞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禅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和禅东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没207万元、400.03万元和350.07万元的处罚。2014年4月,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规定上传虚假车主信息、提高年审代办价格的佛山大来有限公司汽车维修服务中心、禅城区友友汽车维修厂、三水区劲力汽车服务中心等7家代办机构,作出了暂停代办机动车年审业务一个月的处罚,取消了违规代办员的代办资格,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通过媒体曝光违规机构,提高震慑力。
(五)建立随机抽检机制,密集开展暗访检查。联合检查组不定期开展突击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突击检查、暗访50人(次),现场抽查、复检车辆220辆,发现检测站存指引不清晰、操作不规范等问题28个,并全部当场责令整改。同时,定期开展回访检查,从2013年11月到今年5月底,共向委托中介代办的车主发送回访短信2300多条,收集意见建议37条。
(六)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推行阳光车检业务。市质监、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同时,统一设立投诉渠道,及时跟进群众投诉,由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热线安排专人接听投诉、咨询电话,并转给各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要求10个工作日内答复。
(七)建立便民服务机制,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打破区域限制,开放跨区检测。自2013年10月14日起,禅城、高明、三水区打破机动车检验区域限制,开放跨区检测,推出了汽车检测结果五区互认服务,让群众可以在全市五区范围内自由选择检测站年审。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出台检测站“周六、日上班”、“系统预约年审”等便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