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市、县(区)党委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要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聚焦问题、传导压力、形成震慑,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明确巡察方向,把握政治定位
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善于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巡察工作,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对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和大局上把握和开展巡察工作。
突出政治标准。发挥好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是强还是弱,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党组织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是否有效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到位等,从政治上找准差距和不足。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上来,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发现问题不动摇、落实要求不走样、履行职责不懈怠,坚定不移把政治巡察引向深入。特别要深刻认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善于从政治上分析业务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
抓住巡察重点,紧盯基层突出问题
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拓展,要紧盯基层实际,发挥利剑作用,直触党组织“神经末梢”。
坚持“全覆盖”。既关注党组织领导班子整体,又关注党员干部个体;既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又监督基层普通党员。对市县党委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都要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特别是对国有企业以及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频繁的领域,要紧盯资产处置、物资采购、对外投资、财务管理以及廉洁风险防控等情况开展巡察,确保巡察监督全覆盖、无盲区。
突出“两关键”。紧盯关键少数,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重中之重。紧盯关键岗位,把权力集中、项目建设多、专项经费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或部门作为重点对象,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剑指“蝇贪蚁腐”。针对“小官巨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特别是在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巡察,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把管党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创新巡察方式,注重管用实效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首创”相结合,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巡察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切实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
创新方式方法。既抓常规巡察,又抓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探索提级巡察,由地市一级组织巡察组下沉开展巡察监督,增强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探索县(区)交叉巡察,破解基层人情关系复杂难题,提高发现问题主动性。推进市县(区)联动巡察,市委巡察工作开展的同时,县(区)委巡察组对相应县(区)直部门同步开展巡察,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相印证、提高效率。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协查、共享、反馈机制,提升巡察效果。
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党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运行管理、巡察工作实施和管理等制度,构建巡察工作制度完整体系,为巡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专兼结合,规范巡察人员选配,建设好“巡察干部库”“巡察专业人才库”,按需调配,一次一授权。加强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为巡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结果运用,推进标本兼治
巡察的关键在于结果运用,要坚持依纪依规,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狠抓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做到对账销号、逐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经常“回头看”,常杀“回马枪”,督促落实整改。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建立向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同时反馈巡察结果制度,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偶然当中看到必然,从个案当中找到共性,梳理、提炼、总结,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对症下药、堵塞漏洞,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孙明忠系福建省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