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部署在全国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地区迅速展开行动,组织专门调研,出台试点办法,有力有序抓好改革试点工作的落实。
11月17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21日,广东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集中力量做好转隶工作。抓好职能划转,纪检和政法、执法、司法机关要紧密衔接、协同配合,完成监委机构设置;抓好人员安排,严把政治关、思想关、作风关、廉洁关,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人员调整和转隶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施克辉在22日主持召开的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会议上表示,要按照省委和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部署要求,当好改革试点的“施工队员”,确保改革试点见到实效。
11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再次审议《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服从大局,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完成改革任务。11月19日,自治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意见,拟定《关于地州市、县市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罗东川表示,要紧扣关键、抓住重点,按照积极稳妥、转隶开局、全面铺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要求统筹推进,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施工图”不变形、不走样,确保如期优质高效完成任务。
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西藏自治区党委和纪委分别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1月初,西藏自治区党委成立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形成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11月19日,自治区召开党委常委会暨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在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把智慧和力量放在抓落实上,确保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在雪域高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