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佛山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前一阶段我市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鲁毅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河清传达了省有关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子甫,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邦敏,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朝晖,副市长邓建伟及市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佛山市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抓得实,特别是各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了改革试点工作扎实起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会议强调,要继续统一思想、强化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来抓,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改革要求,坚决完成好中央和省委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主动扛起改革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委要切实负起专责。各区、各单位党委书记要勇于担当,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优先研究、优先部署、合理倾斜,推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要把转隶融合、机构组建挂牌、工作运转衔接、场所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做实做细。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佛山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按照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步骤、进度推进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把准节点,全力以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一要抓好思想转隶工作。坚持转隶在前、挂牌在后,集中精力抓好转隶组建工作,对转隶人员同等对待、交叉编成、统筹使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深入做好转隶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做到合编、合心、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二要抓好机构组建和工作衔接。要聚焦主责主业,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充分发挥人员专业特长,坚持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真正达到强化执纪力度的目的。要保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做好转隶前后的工作衔接,尽早把办公场所、留置场所等后勤保障落实好。三要抓好建章立制。要积极探索监察权运行机制,厘清监察委内设机构职责权限,规范行使权力。要健全审查调查制度,探索试用法律授权的12项调查措施,建立使用留置措施的程序和规范。要建立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外部衔接机制,实现执纪执法同向发力。要强化监察委自身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和纪律要求,保证规范高效运转。
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各区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鲁毅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12月29日,佛山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