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佛山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合佛山实际,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效推进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鲁毅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议审议了试点工作有关文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梅河清作相关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在佛山落地见效、做实做好。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蹄疾步稳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牢牢把握监察全覆盖这个关键,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牢牢把握组织和制度创新这个重点,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法治化,不折不扣把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在佛山结出丰硕成果。
会议指出,要集中精力抓好转隶工作,确保市、区两级监察委如期顺利完成组建。要集中力量抓好统筹划转、人员安排、运转保障等转隶组建工作,严格按照省审定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督促检查,逐项推动任务落到实处,努力在全省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走在前列。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全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多部门共同努力,多层级共同推进。各区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区委书记要发挥关键作用,亲力亲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要发挥好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凝心聚力完成好改革任务。
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及各区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鲁毅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12月5日,佛山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