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捍平,深圳原市委委员、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原主任,曾是湖南省衡阳市中心医院史上最年轻的院长,才识卓越;曾十年如一日背着病重的前妻上下七楼,不离不弃;曾因介绍对象的问题不再踏入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家半步,不畏权贵;曾因亲戚打着自己名号招摇撞骗,拍案而起。然而,因一时的观念偏差与错误选择,江捍平踏上了一条贪腐不归路。
得意之时 梦碎之日
2012年12月15日上午9点多,听到敲门声的江捍平打开门,看到几张陌生而威严的脸孔。得知是纪委的工作人员后,江捍平突感脑袋一热,万事涌上心头。他的儿子前天半夜刚从澳洲读书归来,他还没来得及跟他聊上几句,而女儿还天真地问他下午能否赶回来看她表演。他若有所失地离开,却不知这是他从云间坠向地面的开始。
就在前两天,卫生部在京召开会议,江捍平在会上汇报了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圳模式,获得时任卫生部部长陈竺的高度评价。一天之后,省计生委领导来深视察,对“计卫联手”的深圳计生工作模式大加赞赏。此时的江捍平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因此,当他被邀至办案点“喝茶”时,他还没来得及消化这一串落差,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几个问号:“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
彼时,省纪委办案人员正忙于就梁道行腐败案搜寻积累证据。当梁道行供出江捍平的行贿事实时,为了给成功查办梁案开辟第二战场,省纪委领导决定将查办江案的任务交给深圳市纪委。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江捍平从抵触,到紧张,到忧虑,到恐惧,再到自责与反思,急转直下的人生让他舔尝到了坐过山车的“俯冲”之感,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在铁的证据面前和组织的感召下,最终交代了其违纪违法问题。2013年1月10日,市委五届十三次全会决定免去其市委委员职务;1月1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江捍平免职的议案》,正式免去其卫人委主任的职务;1月31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对江捍平立案侦察,并于同日对其采取了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从政界精英到犯罪嫌疑人,从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的掌舵人到为人所不齿的腐败分子,江捍平只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
弦松之时 合污之始
1997年7月,江捍平带队去日本考察。回国后,才得知时任南山区委书记虞德海在未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突然将其由南山医院院长调整为南山区政府计生办主任。虽然是平调,但在江捍平看来却是“让特种部队去养猪”,专才和职务严重错配。于是,怒火难平的江捍平跑到虞德海办公室“讨要说法”。在整个汇报过程,虞一直在练字,连头都没有抬。江捍平对这次调整一直耿耿于怀,对组织的安排无法理解。在分析自己职务变动的原因时,他归结为自己不会跑不会送,只顾搞业务,不会搞关系。
不久之后,梁道行接任虞德海担任南山区委书记,江捍平吸取“教训”,立即送了人民币3万元给梁道行。“自从有了这一层关系,和领导之间的感觉亲近了很多。自己觉得是他的人,他也把你当成了他的人”,江捍平回忆,以前叫领导都是叫职务,但送钱给梁道行之后开始改口叫“老板”,及其后来江担任市卫生局局长、卫人委主任后,他的下属叫他“老板”,他也受之坦然。
1998年6月,梁道行力挺江捍平担任市政府计生办副主任,在市委组织部考察时为其说了很多好话,江又送给梁人民币10万元。尝到“甜头”的江捍平自以为掌握了官场秘而不宣的“潜规则”,把送钱当作是获得职务升迁的“不二法门”,在权力观、价值观偏移的歧路上越走越远。每年春节,江捍平都要到梁道行家送“冰鉴”。2002年2月,梁道行担任深圳市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为了获得市卫生局局长的职务,江捍平又送给梁道行人民币100万元。
至此,那个曾经豪气干云,激情满怀,以“做大事”作为人生理想的江捍平已一点点遁迹。他认为,“只有当更大的官,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于是为了获取别人眼里更大的成功,不惜以违反党纪国法为代价,走上了买官的不归路。
观念之变 罪恶之源
在江捍平看来,警示弦一旦松弛,物质欲望便会无限扩张、膨胀,在思想与生活庸俗化的漩涡里难以自拔。
在与梁道行交往的过程中,江看到了梁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梁道行动辄100万、200万的收受贿赂,生活作风也非常不检点,久而久之,江捍平对制度的约束力产生了怀疑。与此同时,升任领导干部后的江捍平常常与众多私营企业老板、医疗器械商、药品商打交道,这些商人一掷千金的生活方式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就这样,江捍平慢慢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当做医疗器械生意的老朋友给他送钱时,他会觉得这是老朋友的情谊,而非商业贿赂;当民营医院老板将好处费塞到他手上时,他会觉得这是对方对其多年帮助指导的感谢,而非权钱交易;当下属提拔或请托后将一个大信封递至他面前时,他会觉得这是一种人情交换,而非买官卖官之举。1998年至2012年期间,江捍平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港币80万元、美元3万元。没有主动索贿,没有雁过拔毛,但江捍平将这些“自动出现”的感谢费、好处费视作理所当然,表明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与最初的信仰南辕北辙。
2014年,东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江捍平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