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围殴商户、辅警乱收罚款、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爆粗口”……此类事一经曝光,要追究责任的时候,就有人挺身而出、义正词严地说:“都是临时工干的。”有网友评论:“托辞太老套,勇于承担责任的肩膀在哪里?”
拿“临时工”顶责,暴露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如此态度,如何即知即改推进工作?又拿什么取信于群众?别再拿“临时工”说事儿,压实行政执法机关及其领导干部的责任,《云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的坚定决心。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领导干部行使了聘用人员、作出决策、下达命令的权力,就必须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巧立名目地设置不愿担责的“挡箭牌”不是工作上的小问题,而是作风上的老大难问题。别再让承担责任的肩膀“脱臼”,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只是“前奏曲”,做好制度执行的“后半篇文章”,须将查处、问责、通报等紧要环节从严从实做足做到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一旦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就要追根溯源倒查有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让领导干部对责任充满敬畏,练就“风雨一肩挑”的担当精神,才能用行动诠释好“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