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广东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后,近日北京和重庆已出台试行规定,两地均明确,市级领导干部和正局职或相当于正局职领导干部的配偶不得经商办企业。目前,广东和新疆已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工作。
对于北京的规范以及将限制的范围规定在局级干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这体现了对于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要求严于局级干部、对配偶的管理严于子女的特点。这个做法不论是在官场还是在家族,都充分体现了“上行下效”的考虑。
由此看出,中央对规范官员亲属经商已在紧锣密鼓地部署中,中央将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并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
23日,天津市纪委通报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的情况。该通报指出,张洪宝夫妇“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上演了一出贪腐“夫妻档”。据媒体梳理,像张洪宝一样,因“宠媳妇儿把自己害了”的官员不在少数,包括像苏荣、王素毅、白恩培、李春城、王敏、郭正钢、李嘉廷、矫智仁等人更为典型。
因此,官员亲属经商是引发各种违法乱纪和贪污腐败问题非常突出的一个方面,中央对“禁商令”的重视力度不断加强必要且紧迫。
目前试点已经开展,不久也会步入制度化、常态化。后面进一步要做的是,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管制度,让管理和监管更透明化,让群众参与其中,看到国家和领导干部的力度和决心。最后,是持之以恒的坚持,将这件事情持续做下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