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中院根据上级法院关于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要求,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印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
《方案》指出,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赵菊花任组长的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督察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同时,还确定了包括落实意识形态责任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及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十二项督察内容,两级法院将通过自查自纠、督察检查、反馈整改、总结通报等四个步骤,开展为期6个月的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
为确保专项督察工作取得成效,6月2日市中院专项督察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明确十二项督察内容的牵头部门,要求各部门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司法作风建设要求为尺子,认真查摆,勇于直面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坚决整治司法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五区法院也根据要求相继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佛山中院纪检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