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禅城区教育局出台《禅城区教育系统治理“不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健全容错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教育系统“为官不为”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坚持“三个区分” 鼓励干部敢于担当
《实施意见》的目标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循规章,突出问题导向,辩证施策、综合治理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工作不落实等“不作为”问题。同时,贯彻“三个区分”原则,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宽容干部在履职尽责中的失误,鼓励机关干部和学校教职工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大力弘扬为官有为、履职担当、尽心竭力、善作善成的新风正气,达到思想观念上有新突破、职责履行上有担当、工作效能上有新提升。
突出问题导向 列出清单逐个击破
《实施意见》针对不同的对象,列出治理清单,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区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治理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不力、全局性或综合性工作落实不力、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不力、群众反映问题处置不到位、事项审批不合规不及时、审批服务拖沓甚至搁置不办、拒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对学校(幼儿园)正副书记和正副校(园)长,主要治理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校园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不遵守财政资金使用规定、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不力、不执行严禁违规有偿补课的规定等问题。对学校(幼儿园)教师、职员,主要治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到位、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不执行廉洁从教规定、不执行严禁有偿补课补习规定、拒不履行岗位职责、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当、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
推进标本兼治 奖惩结合辩证施策
坚持辩证施策、综合治理,做到惩治和激励相结合,从源头上根治“为官不为”。通过组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日常考核、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实行经常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典型的不作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对“为官不为”问题,按照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追究领导连带责任、调整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解聘、辞退等方式实施问责。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不构成问责的人员,也要进行谈话提醒。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禅城区教育系统将通过落实组织领导制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从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禅城区纪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