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同意,省纪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许佩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许佩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许佩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